没有老板居留,只有工作居留或家庭居留的侨胞要开店,一直以来都有两种操作方式:
1.如果需要请工人
我们建议先成立一家公司。但因为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没有老板居留,就必须找一个
被授权人,公司给他做一个授权,使他能够代替公司签字,并在社会保险局注册TA6表格,
这样就可以给工人上保险了。
2.如果不请工人
开店后其它手续办齐了,就给他申请老板居留更换,等老板居留批准了,再上老板保险。
最近劳工部发现了这第二种方式社会保险局很不划算,因为有很多移民从开店到老板居留
批准之间,社会保险局没有收到这家店任何保险。所以从现在开始,要求个体户老板们,
在自己没有老板保险的情况下,也要找一位店里的管理员,像一个公司的被授权人一样,
在社会保险局上保险。如果除了这位管理员外没有其他工人,这位管理员必须上全保,如
果还有其他工人在,这位管理员可以不上全保。
以前类似的情况,想在社会保险局注册都注册不上,但现在社会保险局也变通了,允许并
要求此类老板聘请管理员替老板申请TA6,并上保险。